农业部: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
9月3日,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了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》“回头看”交流活动。各省(区、市)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同志,深入研讨交流贯彻落实进展情况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。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张红宇出席交流活动并讲话。
《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10号)出台以来,各地都高度重视,全面部署,狠抓落实,努力推动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目前,21个省(区、市)制定出台了专门的实施意见,有的地方大幅度增加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,有的地方启动实施了一系列产业化推进工程,有的地方建立健全了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、成立了龙头企业协会,一些地方还创新出台了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返还、建设用地优先安排、用电优惠等政策措施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农业产业化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建立。
张红宇肯定了各地推进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的做法和成效,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不能松劲,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认真分析进展情况,客观评估、对照检查,一项一项地抓,争取再制定出台一批能让龙头企业和农户切身感受得到的好举措。
张红宇强调,在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的背景下,农业产业化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,下一步要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活力,更好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;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取得新发展,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;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质量实现新提升,促进农民就业增收。农业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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